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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殴打妻子还投毒被判离婚

2017-05-18 11:27:4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熊保明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吴某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女,却怀疑妻子有外遇,采取打骂、投毒等行为,最终毁了幸福生活。5月16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即准许项某与被告吴某离婚;共同生育的双胞胎儿女随项某生活,抚养费由

吴某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女,却怀疑妻子有外遇,采取打骂、投毒等行为,最终毁了幸福生活。5月16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即准许项某与被告吴某离婚;共同生育的双胞胎儿女随项某生活,抚养费由项某自行承担。

项某与吴某于2006年10月21日按农村习俗办“结婚酒”,吴某到项某家生活。2007年7月18日,共同生育一对双胞胎儿女。2014年12月24日补办结婚登记。2008年起,吴某怀疑项某有外遇,因此,经常打骂项某,致项某的脸部淤血。2017年3月9日,项某到西林县城住院治疗,吴某于2017年3月12日上午,把毒药放在猪食桶里,家人把剩菜拿去给亲戚罗某喂猪,造成罗某家的两头大猪死亡。第二天,吴某再次在家里的饭菜投毒。幸好项某母亲吃饭时发现气味不对,叫屯里组干和村长一起来查看饭菜是否有毒,组干和村干查看后一致认为是有毒的,项某父母才到派出所报案。在公安机关讯问中,吴某承认是他投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项某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并育有儿女,是有一定的夫妻感情的。但吴某未能正确处理夫妻双方的矛盾,经常打骂项某,甚至采取投毒的极端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致夫妻双方的感情完全破裂。因此,对项某的离婚诉请,予以支持。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目前吴某尚被羁押,夫妻共同生育双胞胎儿女,由项某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心身健康,支持项某的婚生儿女随其生活的诉请,抚养费由项某自行承担。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因项某、吴某一直和项某父母亲在一起生活,财产均为家庭共同共有,分割财产涉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所有权,应由当事人另行起诉,另案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谭彩娟 编审:黄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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