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某收购他人五谷,货款拖着不付被起诉。5月11日,西林县人民法院那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即盘某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65600元五谷款给邓某、黎某、韦某。
邓某、黎某、韦某系合伙关系,主要经营五谷、玉米等农副产品的收购。2016年11月15日,盘某向邓某三人购买五谷共计29.47吨,货款为120820元,盘承诺于一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至今,盘某除了支付给邓某三人的货款为 55220元外,尚欠65600元未付。经邓某三人多次催偿未果,故诉至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协议。
责任编辑:谭彩娟 编审:黄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