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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现状分析

2016-10-12 11:51: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农金锦 韦晓娜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践行党的教育群众路线,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的建立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践行党的教育群众路线,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程,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的建立,逐步解决了城乡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我县自2011年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通过全面启动、狠抓宣传、细化措施、全力落实,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为了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城乡居保所工作现状,剖析存在的困境和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应对的对策和建议,我们社会保险事业局抽掉工作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城乡养老保险所和部分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现状

西林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最西端,地处桂、滇、黔三省(区)结合部。全县面积3020平方公里,全县有6乡2镇3个社区94个行政村,总人口15.8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2万人,乡村人口13.37万人。

2011年9月,我县被确定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我县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100至2000元12个档次自由选择,政府补贴由30至80元不等;基础养老金由原来55元提高到95元每月;2015年1月起,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如死亡的,政府补助丧葬费800元每人。据统计,2011年应参保人数59261人,实际参保人数41964人,参保率70.81%;2012年应参保人数56588人,实际参保人数53213人,参保率94.04%;2013年应参保人数56588人,实际参保人数56588人,参保率94.04%;2014年应参保人数53469人,实际参保人数59487人,参保率111.25%;2015年应参保人数59403人,实际参保人数59403人,参保率100%。2011-2015年,新增参保人数17439人,参保增长率41.55%。截止2016年8月31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8227人,完成全年任务61779人的94.25%。其中应缴费人数为47667人,实际缴费人数43218人,缴费率为90.67%;养老金应发放人数为15009人,实际发放人数15009人,累计发放金额共1163.84万元,发放率为100%。

二、现行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

以县委、县政府为指导的工作机制,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确保今年我县城乡居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

(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2016年5月举办了一期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业务培训班。提高各乡镇经办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目标任务。

(三)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我县按照自治区经办规程和市人社局城乡居保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制定和优化了有关工作流程、表格,向各乡镇提供所需的各类基础的数据、信息,在县农信社的密切配合下,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缴费模式。此举大大方便了参保群众缴费手续,提高了群众参保积极性,为广大群众架起“便民桥”。

(四)加强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严防基金流失。

积极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开展领取待遇人员基础信息核查和比对、死亡人员注销登记信息核查和比对等工作。主要通过在相应村屯公示养老金发放情况、领取人填写资格认证表和村干部核实认证等方式开展认证,其次是组织人员稽核各乡镇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依法征缴基金和支付养老金。

三、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经办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一是部分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变动频繁、人员配备少且身兼多职,造成工作脱节,没有连续性,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我县有8个乡镇社保经办机构,目前,古障镇、普合乡、马蚌乡只有1名业务经办人员,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兼办其他业务,这两年来,通过事业招考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部分乡镇都没有把招考到的工作人员安排在劳保所业务经办岗位,造成了在编不在岗的现象,从而影响了经办机构的工作进度。

(二)群众参保意识薄弱。经过历年统计和对部分乡镇实地调研、电话采访,我们发现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意识还比较薄弱,主要是一是部分群众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启动时未满60周岁,不想参保想等到60周岁再参保领取,部分参保人员缴费一年又停保几年的,未按时缴费影响城乡居保工作的推进,部分年轻人觉得现在还年轻,参保为时尚早,想等年满60周岁再办理一次性补缴。二是对于个别偏远的村屯,部分村民参保不积极,思想工作难做,群众对于参保缴费有抵触心理,致使参保缴费工作滞后;三是由于部分群众长年外出务工,村干部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尤其是一些居住偏远、生活贫穷的农户,常年举家外出,根本无法联系,致使养老保险费征缴非常困难。我们对足别瑶族苗族乡板桥村、央龙村两个支书进进行了电话采访,均表示现在群众参保有所提高,但也存在对政策理解不够,外出打工人员征缴相对困难的问题。征缴养老金途径主要还是通过对财政补贴的农资款中进行代扣代缴,有部分没有没有农资补贴的农户没有主动缴纳养老金。

(三)城乡养老参保不平衡。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农村基本养老参保人数从41964人增加到59403人,增加了17439人。虽然参保人数得到较大的增加,但是各乡镇参保发展还是相对不平衡,笔者从走访和各年参保统计的报表来看,自从2011年开展城乡养老保险以来,经济条件相对良好古障镇、马蚌乡群众参保率相对较高,群众主动缴费积极性好,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足别、那佐等乡群众参保率相对较低,缴费主要依靠代扣财政补贴的农资补贴资金。如2015年,马蚌镇农保完成率为100%,而那佐乡完成率才93%。

(四)个别乡镇代扣代缴工作进度缓慢。个别乡镇在收缴养老保险费工作中,银行代扣代缴签约率低,致使银行代扣率比较低。其中,那佐乡、足别乡在代扣代缴方面较为不理想。一方面是今年删除低保人员多,很多低保人员签约的银行卡里面没有钱,导致代扣不成功;另一方面是部分群众外出打工,联系不上,无法进行银行代扣代缴签约。

四、对策建议

针对调研城乡养老保险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如下:

(一)配齐乡镇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配齐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稳定工作队伍,确保城乡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要将近年来招考来的劳保所工作人员尽快安排到劳保所经办机构工作,实在缺人的乡镇要拿出空编进行招考,以保证经办机构人员队伍的稳定,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顺利推进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认真分析部分城乡居民参保态度迟疑的原因、向参保群众讲清政策,算明细账、经济账、幸福帐,消除疑虑,澄清误解,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参保缴费。

(三)继续做好养老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养老保险金的收缴、足额发放工作和断保、停保人员的续保工作,并在年底对参保和领取待遇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

(四)加强资格认证工作。认真开展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务必取得实效,彻底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的现象。

(五)继续做好五类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工作。加快困难群体参保步伐,全面做未参保特殊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不折不扣地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每户每人身上,做到不漏一人。

(六)继续加大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力度。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力度,避免现金直接收缴方式带来的基金安全隐患,确保基金安全,数据准确。


责任编辑:黄韦平 编审:王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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