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名称: 设立印刷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审批对象: 企业
审批内容: 行业类别、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有效期限、从业人员数目、建筑面积等
审批条件: 1、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法人代表任命书一式二份、从业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治保会登记表一式二份;2、消防检验合格证明;3、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书;4、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租用经营用房的还应出具承租协议书;5、企业申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级单位批准文件(无上级单位的除外);6、企业经营地点的方位图、平面图;7、印刷业经营许可证;8、印刷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9、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予提交的材料。
审批依据(文件名称文号): 《印刷业管理条例》
审批时限: 一月
主办部门: 县级公安机关
审批程序: 持所需材料到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后由县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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