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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紧急通知

2015-10-20 16:16:0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夏季后,由于气温较高,空气比较潮湿,各种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为了有效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现就做
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进入夏季后,由于气温较高,空气比较潮湿,各种野生菌进入生长旺季。为了有效避免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范食用野生菌中毒的意识

县卫计部门要编制包括野生毒菌的识别,野生毒菌中毒症状,发生中毒后的自救和治疗知识等预防野生毒菌中毒知识宣传资料,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电子平台等媒体播放登载宣传野生毒菌中毒的防治知识。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干部和乡村医生进村入户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宣传,在集贸市场、圩镇、学校等场所广泛张贴有毒野生菌图谱及鉴别常识,印发禁止采食野生菌的宣传单,广泛宣传采摘、食用野生菌的危险性,教育群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菌,告知群众一旦发生误食野生菌中毒,要立即到医院救治,以免延误治疗。努力提高群众对有毒野生菌的识辨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有毒野生菌中毒事件的诊疗能力

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要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野生菌中毒病人临床症状、治疗抢救的基本要领,发现野生菌中毒病人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迅速将病人转到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同时要及时将情况向发生中毒事件地区的群众通报,防止中毒事件在同一地区再次发生,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

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服务中心要加强市场监管,禁止销售野生菌。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餐饮、学校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认真查验,严格索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不得加工和使用野外采、摘的野生菌。发现疑似野生菌的要及时处理,严防其进入市场、流入餐桌,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四、高度重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和信息报送工作

目前我县已进入野生菌生长旺季和野生菌中毒高发季节,由于我县部分村屯群众素有采食野生菌的习惯,而野生菌种类多,有毒和无毒野生菌难以辨别,因此采食野生菌极易导致野生菌中毒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有采食野生菌习惯的乡(镇)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野生菌中毒事件工作。一旦发生误食有毒野生菌的中毒事件,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做好病人救治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对误食有毒野生菌的患者应迅速转移到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同时,要规范信息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确保信息通畅。

 

                       西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西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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