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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文体事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5-10-20 10:50:3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当今社会,文化日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根据《百色市推进文化大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当今社会,文化日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根据《百色市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文化名市建设(2010—2015年)实施纲要》文件精神,特制定西林县文体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实施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体质、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繁荣文化为目标,围绕西林县文化名县建设的主题开展工作。

二、工作目标

我县文化工作发展的目标是:紧紧围绕文化名县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依托我县独特的句町文化、那劳岑氏土司府古建筑群等历史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到2015年,逐步建成句町文化民族区,到2020年,建成最富吸引力的句町文化旅游胜地。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必须做到: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民素质,积极构造文化设施新格局,大力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快速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充分培育独具民族特色的文化大发展。

三、实施时间

2010——2015年

四、主要任务

西林县文体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实施纲要涵盖文学、艺术、文化、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主要建设任务有:文化资源保护开发、文化设施建设、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产业、文体活动、群众文化、体制改革、队伍建设、文化交流等工程。

(一)推进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

1、挖掘民族文化。拓宽视野,充分利用具有独特性、唯一性的民族文化资源,打造句町文化品牌,将平别山歌、那劳山歌等民歌。苗族月琴、芦笙、壮族口弦等乐器,壮族“三月三歌节”、瑶族“盘王节”“度戒”、那佐“春牛舞”、那劳北路壮剧、八达八音、彩调剧等具有西林特色的文化资源打造成文化品牌。

2、深化历史文化。加大对那劳宫保府、岑氏土司府古建筑群的保护,加大对岑氏一门三总督、土司文化的研究和开发,打造出西林土司文化特色,形成西林旅游新亮点。

3、打造边域文化。利用西林沿边的优势,构筑边域文化长廊,对周边市、县间的文化交流作出统筹安排,引导民间文化交流。

4、开展生态文化建设。通过名人走西林、访西林、写西林、画西林等形式,在自然风光中融入人文色彩,形成立体的人文景观。

(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络

1、到2012年,初步建立一套确实可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一批有利于西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设施,改善西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保护的环境,濒危和重要的文化遗产以及一批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2、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较为完整的基础设施,民族生态文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承人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三)实施文体设施建设

1、西林城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

(1)西林县句町民族博物馆

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业务主楼拟建三层,面积1200平方米,附属建设400平方米,实施时间2011年至2015年。

(2)西汉铜棺铜鼓出土纪念馆

拟建地址:西林县普合乡普驮屯,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实施时间2011年至2015年。

(3)西林县图书馆

拟建地址:民族路,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业务主楼拟建四屋,实施时间2011年至2013年。

(4)西林县综合体育馆

拟建地址:万寿新区,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实施时间2012年至2015年。

(5)西林县歌舞团业务楼建设

拟建地址:民族路,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业务主楼拟建三层,实施时间2011年到2013年。

(6)落实好“全区文化体育传媒事业发展项目”建设,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升级改造和设备购置。

(7)推动歌舞团演出设备、排练场改造项目的申报和落实。

2、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社区和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每年的覆盖率比上一年度提高百分之二十以上,在十二五末完成全覆盖。

(2)完成四个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落实8个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

(3)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网络,至2013年,完成8个乡镇分中心建设,至2015年,完成全县96个村级服务点建设任务。

(4)实施文化活动中心户建设。每年的覆盖率比上一年提高百分之二十以上,至2015年,完成186个文化活动中心户建设任务。

(5)至2012年,完成96个农家书屋建设任务。

(6)至2015年,完成7个乡镇级灯光球场和186个村级球场建设任务

(四)创作文艺精品

1、整理、推出一批经典本土民歌;

2、创作、演出一批优秀节目;

3、创作、出版一套本土文艺丛书;

4、包装、推出一个地方戏剧品牌;

5、包装、推出一个地方曲艺品牌;

6、提高、升华原生态歌舞乐《神奇句町·生态西林》,打造成常演不衰的民族歌舞精品晚会,推向商业演出市场。

(五)发展文化产业

1、加大力度抓好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建设那劳民族民俗文化生态示范村。

2、打造民族艺术精品力作,创作1台有市场竞争力的民族艺术精品节目加以宣传包装,推上市场,加快民族文艺演出产业的规模发展。

3、强化文化市场监管,不断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建立守法、公平、诚信、和谐的市场秩序,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公平、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发展格局。

(六)开展文化活动

1、举办特色节庆活动:句町文化艺术节、 “三月三”歌节、瑶族“盘王节”、壮族“春牛节”等,推出西林文化节庆品牌。

2、组织各行业部门利用各自的阵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政府按项目予以一定补助。

(七)繁荣群众文化

1、定期举办歌咏比赛、美术、书法、摄影展览以及新农村建设文艺展演等群众性业余文化活动。

2、推进群众文化活动队伍建设,每年新组建村屯或社区业余文艺队3支以上,每支业余队年演出10场以上,配备农村文化活动辅导员,并给予一定补贴。

3、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展演,一年举办一次民俗文化周活动,内容有:民俗文艺比赛、民俗文艺展演(展示)、工艺品展销、民俗传承发展研讨会(座谈会)、美术作品展、书法作品展。

4、组织开展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参加百色市评比。

5、开展农村文化能人职称评定,确定农村传统文化技艺传承人、培养文化传人。

(八)活跃体育活动

1、定期举办篮球、气排球、乒乓球各类比赛以及新农村建设球类巡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

2、组织节庆体育活动,每年举办全县性体育活动8次以上。

3、推进群众体育活动队伍建设,每年新组建村屯或社区球队3支以上,每支球队年参赛5场以上,配备体育活动辅导员,并给予一定补贴。

4、组织开展广场群众体育活动。

(九)深化体制改革

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内部管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文艺团体要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鼓励走向市场,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十)构建交流平台

1、发展地缘优势,开展文化体育交流活动。开展与周边县区隆林、田林、云南广南、罗平等县之间的文化体育交流。

2、继续做好与云南、贵州周边县的民族文化交流活动。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造就一支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才队伍——多渠道重点扶持10名在文艺、文物、文化产业、群众文化、体育训练、体育活动工作等方面专业优秀人才,有计划选送到专业院校学习深造,培养一批文化名人。

2、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文化体育建设需要的群众文体工作者队伍——采取分级轮训的方式,每年选送10名左右的业务骨干参加市以上的业务培训;推进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达中级以上。

3、建设一支农村实用文化人才队伍——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扶持5名以上有本县特色的民间艺术人才,培养20名以上的农村实用文化带头人。

4、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管理干部——做好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鼓励公务员参加各种在职教育;加大年轻干部选拨作用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水平。

5、建立一支具有地方特色的30人以上的专业文艺队伍。

6、理顺乡镇文化站管理人员的管理机制,强化文化部门的管理职能。

7、有计划地在中小学培养文艺、体育特长生,从娃娃抓起,探索解决文艺、体育人才断层的有效途径。

五、建立健全发展机制

(一)鼓励机制

1、建立奖励机制,定期对优秀的文化精品、科研成果以及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与管理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者给予奖励;对文化体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2、创新人才晋升激励机制,对优秀文艺、体育人才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提拨任用予以重点倾斜。

(二)经费保障机制

1、文化体育发展经费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高度重视对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并根据财政收入情况,按增长比例逐年适度递增,并确保用于文化体育事业。

2、设立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文化体育经济文件的精神,确保文化体育发展基金落实到位。

3、落实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资助文化体育事业,对捐助者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

(三)组织保障机制

1、把文化体育工作规划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文化体育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推进。

2、落实工作机构,建立党委总揽,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合力共建的工作机制。

3、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重视文化体育工作的投入和管理,突出特色,做好文化名县、名镇、名村建设。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提高文化体育馆场设施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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