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国土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2017-03-20 14:17:00   来源:西林县国土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第一部分:西林县国土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与之相

 第一部分:西林县国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与之相配套的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执行国家的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综合规划和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划拨、出让工作;参与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方案、选址的论证工作;组织我县矿产资源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三)依法对全县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反土地、矿产管理法律的行为和人员实施法律制裁,查处违法案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监督检查全县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我县行政区域内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并组织调处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四)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我县的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承担由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办理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协助办理或办理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查报批工作;具体指导和负责本县各类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补偿、移民安置选址和征地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的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督;具体组织、指导和负责本县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土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 、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与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负责职权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和评估认定、审查矿产资源利用方案、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以及减免审核;审核评估机构从事探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确认探矿权、采矿评估结果,在职权范围内具体审批全县行政区域内矿产权(沙石、粘土)的出让、转让。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含岩溶洞穴钟乳石,下同);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十)组织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任务。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履行本县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全县测绘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工作,依法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开展测绘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和规范局机关下属二层机构的合法经营活动。

(十三)管理、监督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国土地资源部门的土地变更调查费、地勘费、地质灾害工作费等专项经费和其他资金。

(十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西林县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执法监察股和国土资源纠纷调处股10个股(室),下设执法监察大队、西林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3个二层机构、派出机构8个乡(镇)国土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80人(其中:县局机关30人;政府聘用人员2人;单位自聘14人员;乡镇国土所34人,乡镇国土所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局退休人员10人,国土所退休人员1人。局领导班子5人:党组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3人,纪检组长1人。

全局共有行政编制13个(其中:公务员编12个,实有12人,工勤编1个,实有1人);

执法监察大队参公编12个,实有10人;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事业编5个,实有5人;

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3人。

8个乡(镇)国土所事业编制40个,实有34人(其中:八达镇7个编,实有6人;古障镇各6个编,实有5人;普合乡3个编,实有4人;那劳镇3个编,实有3人;足别乡3个编,实有3人;那佐乡7个编,实有5人;西平乡5个编,实有4人;马蚌乡6个编,实有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合计

一般预算

政府性资金预算

一、本年收入

3549

一、本年支出

3549

741

2808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80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

50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8

8

 

 

 

(四)城乡社区事务

2808

 

2808

 

 

(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642

642

 

 

 

(六)住房保障支出

41

41

 

二、上年结转

0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收入合计

3549

支出合计

3549

741

2808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208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741

541

2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

5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0

5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0

5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

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

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

8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42

442

200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

642

442

200

2200101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442

442

 

2200106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130

 

130

2200111

    地质灾害防治

63

 

63

2200114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

4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

4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

41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共经费

 

 

合计

541

471

7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72

372

 

301

01

基本支出

183

183

 

301

02

津贴补贴

75

75

 

301

03

奖金

10

10

 

301

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

30

 

301

07

 绩效工资

74

7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70

 

70

302

01

办公费

15

 

15

302

05

水费

0.2

 

0.2

302

06

电费

3

 

3

302

07

邮电费

2

 

2

302

11

差旅费

18

 

18

302

17

公务接待费

3.24

 

3.24

302

39

其他交通费用

18

 

18

302

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

 

11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99

99

 

303

02

退休费

50

50

 

303

05

 生活补助

1

1

 

303

07

  医疗费

7

7

 

303

11

住房公积金

41

41

 

 

 

 

 

表四:“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全口径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2016年预算数

2017年预算数

2017年比2016年增减%

 

1

2

3

4

5

6

合计

29.28

3.24

-89

29.28

3.24

-89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0

0

0

0

0

(二)公务接待费

10.12

3.24

-68

10.12

3.24

-68

(三)公务用车费

19.16

0

100

19.16

0

10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16

0

100

19.16

0

100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0

0

 

 

 

表六:部门收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

7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资金拨款

280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

三、上年结余收入

0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8

 

 

四、城乡社区事务

2808

 

 

五、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642

 

 

六、住房保障支出

41

本年收入合计

3549

本年支出合计

3549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208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余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合计

3549

 

741

28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

 

5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0

 

5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0

 

5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

 

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

 

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

 

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808

 

 

2808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808

 

 

2808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5

 

 

55

2120806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2753

 

 

2753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42

 

642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

642

 

642

 

2200101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442

 

442

 

2200106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130

 

130

 

2200111

    地质灾害防治

63

 

63

 

2200114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

 

4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

 

4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

 

41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3549

541

300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

5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50

5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0

5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8

8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

8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

8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808

 

2808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808

 

2808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5

 

55

2120806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2753

 

2753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642

442

200

22001

  国土资源事务

642

442

200

220101

    行政运行(国土资源事务)

442

442

 

2200106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130

 

130

2200111

    地质灾害防治

63

 

63

2200114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7

 

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41

41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41

4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1

41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3549万元,同比增加   2761  万元,同比增长 350%    。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741万元,同比增加   253  万元,同比增长  52%  

上年结余收入  0  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其他结转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了新增及晋升晋级人员的工资;三是增加了伙食补助和公车补助;四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对往年通过预算追加解决的经费全额纳入预算管理,编全编实了我的部门预算;五是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政策享受的补助费用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六是增加西林县县城新区征地补偿款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3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5%  ,同比增加  143   万元,增长   36%  ;项目支出3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5%   ,同比增加  2618  万元,增长  671%   。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   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   ,同比增加   3  万元,增长  6%   ;

(2)医疗卫生类科目支出预算  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2%   ,同比增加   8  万元,增长  100%   ;

(3)城乡社区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28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80%   ,同比增加   2498  万元,增长  806%   ;

(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科目支出预算  6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8%  ,同比增加  232   万元,增长   57%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 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73  ,同比增加  19   万元,增长  8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 5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5%   ,同比增加  143   万元,增长   3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3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9%    ,同比增加  58   万元,增长  1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7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3%   ,同比增加 54   万元,增长  338%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8%   ,同比增加   30  万元,增长   4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5%  ,同比增加  2618   万元,增长   671%  。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81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9%   ,同比增加  242   万元,增长  621%  。 

其他资本性支出 2727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91%  ,同比增加  2725   万元,增长  13625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41万元,项目支出 2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5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县国土资源局及乡(镇)国土所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8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 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行政运行  442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8个乡(镇)国土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13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耕地开垦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等支出;

地质灾害防治  63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等支出。

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  7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矿产资源工作支出。

住房公积金  4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14个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24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0.00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24万元,比2016年预算  10.12    万元减少  6.88   万元,同比下降   68%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已经改革,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   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  3.24万元,同比减少6.88万元,下降6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和项目检查、验收、土地纠纷调解、土地查处、征地工作、联合执法等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   0.00万元,同比减少  5.28  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已经实行车改,不发生车辆费用。

第四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7年的部门预算由本级及属12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的10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规划管理股、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执法监察股和国土资源纠纷调处股10个股(室),

纳入部门预算的12个事业单位包括:

(1)西林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2)西林县土地交易中心;

(3)不动产登记中心;

(4)西林县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

(5)派出土地资源管理所[8个乡(镇)所]。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  442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   58  万元,同比减少  22   万元,下降  28%   ,其中:集中采购   58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100%   ,同比减少  22   万元,下降  28%   ;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58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   5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53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公务用车已全部移交机关事务局管理。

(五)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按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0万元,分别是:桂财建[2016]310号2016年4-6月矿产资源补偿费(2016年专款结转)7万元;桂财建[2016]334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回拨市县耕地开垦费-2016年4-9月耕地开垦费19万元;桂财建[2016]341号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自治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资金的通知63万元;桂财建[2016]117号2015年11-12月耕地开垦费(普合乡文雅龙浪等28个土地开垦项目)(2016年专款结转)111万元。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9.23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不做该项预算。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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