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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2016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6-11-15 14:30:09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按照2017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2016年是我县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做好今年各项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西林县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2016〕21号)的部署

按照2017年成功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目标要求,2016年是我县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工作的关键之年,为做好今年各项创建工作,按照《关于印发西林县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2016〕21 号)的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创建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根本,以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秩序优良为目标,以市政建设、文化建设、卫生整治、文明创建为重点,以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政务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实施文明行动为抓手,全面启动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在巩固提升2015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文明县城的创建步伐。创建工作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县城测评体系》确定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为如期实现创文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1.强化媒体宣传。

(1)在县电视台新闻版头和《句町故事》栏目中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开展“创城”活动的标语口号,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2)每月制作并每天滚动播放4条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创城”动漫宣传短片。(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3)定期制作“创城”活动专题宣传片,在县电视台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设立““创城””活动热线电话(0776-8682045),让广大群众及时提供新闻线索,报道“创城”活动中的负面典型和事例,以达到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开展“创城”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和谐、不文明的现象及行为,及时在《西林新闻》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责任单位:县电视台、县创城办)

(5)利用互联网、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论坛、政务微信、微博等发布”创城”公益广告,动员更多市民参与、支持“创城”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2.强化社会宣传。

在各类公共场所、工地围墙、商场超市、交通工具和办公场所、窗口单位,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牌、宣传栏、黑板报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设立户外广告牌。在县城主要公共场所、城区主干道、公交站台、工地围墙等重点地段,尤其是显眼位置,规划和建设一批大型公益广告牌,内容要有”创城”标语口号、“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同时突出我县特色。(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市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八达镇)

(2)设立宣传专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通过展板、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和阵地进行宣传,在县城各个社区(小区)开设“创城”宣传栏,时时悬挂、更新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创城”氛围。(责任单位:各单位、八达镇)

(3)利用交通工具宣传。公交车、营运三轮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体上张贴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创城”知识竞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光局、县文联)

(5)创作一批高质量的宣传海报、宣传小册、画册、车贴等宣传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3.强化学校宣传。

(1)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组织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宣传画大力宣传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利用早读、午读、晚读时间组织学生熟读并背诵文明礼貌用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3)组织学生举办主题班会、读书会、演讲会、微课大赛、微作品大赛以及文艺表演,增强学生对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的认识和理解。(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深化特色文化校园创建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继续深入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特色文化校园载体,打造人文校园、国学校园、法制校园、安全校园、文明校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1.抓好理论宣传与干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把宣传教育的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开展城市意识教育,加强县情宣传教育,组织县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形势政策和以文明为主题的宣讲活动,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将自身素质的提高与县城文明程度的提高统一起来。(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单位)

2.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促进从政道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打造风清气正的公务员队伍;开展“创文明县城、做文明市民”的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文明、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意识。(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单位)

3.规范政务行为。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缩减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办理程序,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资源共享。发挥基层服务综合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作用,完善县、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县纪委,责任单位:相关单位)

(三)加强县城管理,提升城市功能。

进一步提高县城综合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进县城驼娘江、花贡河“两江四岸”、集贸市场、污水管网、街区道路等市政建设,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县城环境工作,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创建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积极引导市民养成健康、卫生、文明的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县市政局,县水利局)

1.整治环境卫生。开展以环境卫生和“六乱”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网格化保洁。加强“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制度的落实,打造县城洁净、有序的良好环境。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渣土运输抛撒、扬尘污染。加大对县城噪声污染的治理力度,禁止汽车带泥在城区街道上行驶,有效控制地面扬尘。(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2.整治乱摆乱放。实行行商归市、坐商归屋、摊点归内,严禁超店堂经营。重点整治临街店铺占道经营、夜市摊点、车辆乱停乱靠现象,提升沿河路、农贸市场等重点复杂区域管理水平。在加强整治规范的同时,抓好县城市场的建设改造,规范市场摆卖秩序。(责任单位:县市政局)

3.整治户外广告。禁止擅自设立广告牌和店铺招牌,散发、乱贴广告,彻底治理县城“牛皮癣”,彻底清理不规范的广告和标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整治交通秩序。加强城区道路秩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规划建设公交站点,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

5.整治违法建设。加大县城建设规划执法力度,严禁乱搭乱建,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和有碍市容市貌的建筑,特别是对县城主街道两侧的临时棚架,统一进行拆除。(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市政局)

6.整治社会治安秩序。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落实群防群治制度,加强“平安西林”建设,广泛开展“安全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形成安定祥和的社会治安秩序。(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7.整治文化市场秩序。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强化对音像市场、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日常监管,取缔“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严厉惩治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净化荧屏声频,依法整治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等在市面露头,严禁不健康信息和非法言论通过互联网在网吧传播,不断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8.整治市场经营秩序。开展社会诚信建设行动,加强各商贸企业诚信教育,积极开展“百店无假货”示范店创建活动,打击各种欺行霸市、偷逃骗税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选择1-2个购物超市开展“文明示范商场”创建活动,带动县城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商务局)

(四)实施文明行动,提升创建内涵

1.大力开展“做文明有礼西林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编印《西林县文明礼仪手册》,内容包括工作礼仪、个人礼仪、餐饮礼仪、出行礼仪、言语礼仪、社交礼仪、服务礼仪、居家礼仪、学校礼仪、公共场所礼仪等各方面礼仪规范,免费向市民发放,为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活动提供教材。加强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推进“道德讲堂”宣讲活动,充分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的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网络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八达镇及有关单位)

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深化行动,建设社区志愿服务中心和志愿服务驿站,完善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提高党员、青年、妇女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行业志愿服务水平,培养一批有素质、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志愿者队伍。通过每月一个主题,每周一次活动,为市民群众提供参与公益活动的平台。志愿服务活动每月主题分别为:一月:“红红火火过大年”;二月:“清洁环境卫生”;三月:“植树护绿”;四月:“文明交通行动”;五月:“关爱残疾人”;六月:“环保宣传”;七月:暑期“文明礼仪宣传”;八月:暑期“小志愿、大奉献”行动;九月:“厉行节约宣传”;十月:“关爱老年人”;十一月:“关爱贫困人”;十二月:“关爱农民工”。(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文明办、县妇联、县直工委、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等)

 3、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规划县博物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中心等。(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2)加大对我县民俗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开发和保护,举办第五届句町文化艺术节展演活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3)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备战市第四届运动会,引导社区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4)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精心筹划一批具有特色的文艺节目品牌,力争每个传统节日开展一次有一定规模的群众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5)培育和发展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大众文化,吸引群众广泛参与,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文体广局)

 4、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文明行为引导活动。(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

5、开展西林县第三届“最美西林人”推荐评选活动。开展西林“十大最美”(即最美扶贫干部、最美脱贫先锋、最美致富能人、最美人民警察、最美志愿者、最美环保使者、最美家庭、最美媳妇、最美司机、最美少年)和“身边好人”等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对当选的“最美西林人”推荐到自治区、市作为道德模范评比候选人。通过培树先进典型,引领社会新风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各乡(镇)、各单位)

6、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联)

7、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社区、文明示范学校、文明示范街道、文明示范窗口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市政局、县教育局、八达镇、相关窗口单位)

8、举办礼仪教育活动。抓好奏唱国歌和升国旗、成人礼、入党入团入队等时间节点,规范、普及各类校园礼仪活动和制度,普及礼仪教育,传播主流价值。(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9、开展“每天一个好习惯”主题活动,倡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生活细节入手,将点滴善行变成日常习惯,心存善念,日行一善,提升自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继续抓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11、引导广大家庭和妇女参与创文建设。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创城进行时,巾帼在行动”、“智慧女性,书香家庭”、“和谐家庭,快乐运动”等系列活动;组建一支由退休干部组成的“红袖章”文明志愿劝导队伍,对公共秩序、文明礼仪、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文明劝导活动。(责任单位:县妇联、县老干局、县老龄办)

12、深入开展文明先进典型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底评选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典型引领文明风尚。(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局、县妇联、团县委、新华书店)

13、广泛开展“书香西林”全民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县图书馆)

(五)高标准完成创文建档工作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县城测评体系》和《西林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种文字、图片、音像、电子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创城建档材料齐全、整理规范、归档科学。各责任单位8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2015年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2016年(上半年)创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县创城办指导各责任单位做好相关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举办创城培训班,各责任单位要以材料收集为抓手推进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创文办、县直各单位、八达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

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县财政要确保创建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创城要求的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或超过测评标准。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西林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创建任务和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创城工作方案和本单位2016年工作方案,对照标准逐条逐项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各方配合,形成合力。

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既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积极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城乡联动强大合力,推进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八达镇领导、单位挂钩联系社区,干部职工联系社区居民家庭,指导和帮助社区创城,进家入户宣传创城,听取居民对创城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社区居民关注和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县直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落实网格化管理有关规定,挂钩包干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不断增加市民对创城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提高市民的幸福感。

(四)建立机制,强化督查。

一是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各创城责任单位要积极与县创城办加强联系,及时报送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创建工作信息上下贯通,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县创城办每季度汇总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二是健全督查督办制度。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创文城按照创建标准要求以及责任分工,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创建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同时,综合运用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督促推进创城工作。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把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单位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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