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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2016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12-01 17:35:58   来源:西林县安监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6年9月11日至14日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当前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在县委、

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两会”)将于2016年9月11日至14日在南宁市举行。为确保“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当前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命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安全发展观念,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从严从难从细从实”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全县的生产安全,实现“大事坚决不出,中事尽可能不出,小事尽量少出”的目标,为“两会”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周华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陆  友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颜小赛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吴  海   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协调、督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颜小赛兼任,副主任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县安监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联系电话:8687918,传真:8688089)。

办公室职责:承担“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及具体事项。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立即围绕确保“两会”安全稳定这一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的范围:全县各乡(镇)、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大检查的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陈武主席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两会”广西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两会”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情况。大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约一个月时间。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

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以及非法违法问题严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乡(镇)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把握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各类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制订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业整顿,“两会”期间暂停隐患整改和停产检修,“两会”结束后恢复整改,整改完成报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从8月下旬开始,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派出专项督查组赴有关乡(镇)、部门及企业督查“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9月中旬“两会”结束,约一个月时间。具体安排由各牵头部门另行自定。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国土资源局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实施。

3.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由县市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4.民爆器材安全专项检查:由县经贸局组织实施。

5.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县交通局、农机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6.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交通局牵头实施,畜牧局、水利局、百色海事局隆林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县旅游局、商务局、文体局、安监局等部门配合。

10.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交通局、水利局、各乡镇等部门配合。

11.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由县质监局组织实施。

12.旅游安全专项检查:由县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县国土局、县交通局、百色海事局隆林办事处配合。

13.学校、水利、文化、食品卫生、冶金、职业安全健康、林业、农机、气象、渔业船舶、城市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由对应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凡检查范围和内容有交叉,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时,由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把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做好。

(三)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非煤矿山方面:以地下矿山、露天矿、采空区、高陡边坡和爆破物品的管理为重点,严防采空区垮塌、井下透水、大面积坍塌和火工品事故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凡存在重大隐患的矿山,要立即停产整顿;对不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的矿山,如采用一面墙开采、底部掏采等方式进行开采的矿山,要坚决停产整顿。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入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氯气、氰化钠、三氧化二砷等高危物品和仓库、储罐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烟花爆竹方面:督促批发企业严格执行仓库防火防爆、通风散热防潮、保管守卫和企业负责人值(带)班等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仓库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是否检测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等情况。道路交通方面:深刻吸取近期湖南“6·26”特别重大、天津“7·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隆林各族自治县“5·1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控,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6个方面隐患和问题,突出做好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和县域工程的安全监管。消防火灾方面: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职业病防治方面:深入开展企业粉尘危害等专项治理,督促企业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治理措施,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权益,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此外,继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冶金煤气、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农机渔船、民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两会”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对本辖区内所有重大危险源,逐一明确责任,落实企业监管人、现场监管人员、监管部门责任人,层层把关,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凡“两会”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两会”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制订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五)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安全运行管理的重要指示,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结合“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要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加强对活动场馆、饭店的水、电、气、火等方面的安全监督、整改工作,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六)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安全监管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6号)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停电、停水、停止火工品供应、吊销执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

(七)认真抓好企业停产和会后复产的安全监管。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两会”期间停产、会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把高危行业企业复产验收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两会”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会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要督促相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各乡(镇)、各部门在抓好企业复产验收的同时,要派出专人对重点地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进行蹲点跟踪,及时消除隐患。

(八)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两会”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要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故意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结合实际,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各乡(镇)、各部门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及时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全力营造人人关心“两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重点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针对各类隐患比较突出的区域、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工作总结报告。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2016年8月25前将本乡(镇)、本部门2016年“两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9月15日前将“两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报送“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安监局同时报电子版,电子邮箱:xlaj123@163.com),以便及时汇总上报百色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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