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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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企业:(1)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2)地质勘探单位;(3)采掘施工企业;(4)石油天然气企业。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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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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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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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相关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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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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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周边安全距离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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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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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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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厂区设计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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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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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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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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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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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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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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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