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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初探

—对西林县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的思考

2015-07-27 17:48: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李宁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新的变化,设施不全、劣质食品等诸多问题,给广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随着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了新的变化,设施不全、劣质食品等诸多问题,给广大群众造成健康和安全隐患。探讨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的新形势、新矛盾,寻求新办法、新举措,对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西林县食品流通监管现状
    (一)总体情况
    西林县位于桂、滇、黔三省(区)结合部,行政区域总面积3020平方公里,人口总数15.84万人,现有8个乡(镇)、94个行政村和3个城镇社区,现有食品经营户884家。2014年4月15日,全县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正式划转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接新职能后,全县开展校园及周边商店、土榨食用油、冷冻肉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销售不合格食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县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但是情况仍不容乐观。
    (二)经营主体
    1.经营主体分布及经营规模:全县食品经营户884家,其中县城经营户占27.2%,乡镇经营户占48.6%,村屯经营户占24.2%。主要分布在乡村公路沿线及农村居民主要聚居区,分布散、规模小。销售的大多为油盐酱醋、饼干、糖果、低档酒类、饮料以及季节性食品,村(屯)经营户兼营日用百货、农资产品等其他商品。商品陈列杂乱,未将食品和其他商品分开摆放,店面乱、档次低。
    2.经营户性别构成:男性经营者共255人,占全体经营者的28.8%,女性经营者共629人,占全体经营者的71.2%,男女比例为2:5。虽然80%以上的经营户登记为个人经营,但在实际经营中,往往是家庭成员共同管理店铺。
    3.经营户年龄构成: 20-30岁的经营者占10.3%;30-40岁的经营者占30.6%;40-50岁的经营者占59.1%。经营者之中30岁以上占绝大多数,年龄普遍偏大。
    4.经营户学历构成
    全县食品经营户中,具有小学学历的经营者占30.4%,初中学历的经营者占50.8%;高中以上学历的经营者占18.8%。经营者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三)监管队伍
    1.监管人员。县食药监局(含稽查大队、检验检测中心)现有人员23人,其中食品流通监管股2人;8个乡镇所工作人员16人,每所2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占40%,药学、临床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占74.8%;其中2014年11月以后新进人员20人,占总数的51%。2014年底,全县招聘了村(社区)兼职协管员97人,协助各乡镇所开展监管工作。
    2.执法装备。县食药监局现有一辆执法越野车和一辆电动巡逻车,配有摄像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等执法装备。乡镇所分别配有摩托车、照相机、录音笔、电脑、复印机等设备。
    3.检验检测能力。县食药监局和各乡镇所都配备食品采样箱、农残检测仪、地沟油快速检测仪、电导率、肉类水分测定仪、余氯测量仪等快速检测设备,主要用于日常监管的初步筛查。由于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无业务用房和专业设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完全依赖自治区、市级的资质机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是最大的食品市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笔者认为,当前西林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村小商店经营不规范。特别是偏远村屯的商店经营范围不规范,经营品种多而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齐全,安全隐患较多。卫生状况差,食品、调料、烟酒、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等无所不包,所售的食品、百货均混杂一起,往往随意堆放在货架上、地上、柜台上,容易造成交叉污染。
    2.假冒伪劣食品比较多。在校园附近的小卖部,劣质杂牌食品随处可见。从外观上看,包装简陋,且多是“三无”产品,包装袋上食品主要成分、有效期和含量标识不全或根本没有。有部分食品仅在大的外包装上有生产日期,一旦商品被零售就无从查询,甚至连食品店业主也不清楚产品是否过期。
    3.销售过期食品屡禁不止。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商店都有销售过期食品的现象。有些店主只考虑进货成本,不注意食品保质期;有的店主属于季节性销售,既要开店经营,又要务农耕地,导致过期食品层出不穷。
    4.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村食品流通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受监管人员和执法条件不足等因素影响,容易出现食品监管“死角”,实现监管全覆盖难度较大。一是执法车辆不足。如我县食药监局受公车改革的影响,目前仅有一辆执法越野车可以下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常常需要租车或借车。二是办公条件的制约。如我县有7个乡镇监管所设在当地政府或站所的一间办公室,有的监管所甚至和乡政府一起办公,没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利于正常开展监管工作。三是监管人员仍然不足。如我县食药监局由于工作量大,大部分人员既负责行政审批和执法办案,又负责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开展重大专项整治行动时,还需要临时抽调人员才能实施。
    (二)原因分析
    1.食品经营户素质参差不齐。农村食品经营户往往是一些留守人员,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法律意识薄弱,创业能力差,出于谋生的需要,小打小闹,产生大量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户,并伴生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2.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维权意识低。虽然我县做了大量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但部分群众的消费观念和饮食习惯难以改变,由于贪图方便和价格便宜等原因,仍然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大多数农民都只能采取“能忍则忍”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制假售假者的气焰。
    3.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盲区。随着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非法食品生产厂家便将目标转移到了监管较弱的农村市场。如西林县与云南省的广南县和罗平县、贵州省的兴义市相邻,属于管辖交界区域,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容易出现相互推诿甚至无人监管的现象。一些商家打着“送货上门”、“节日让利”等各种旗号,大肆兜售各种“三无”食品,让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防不胜防,致使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而现有的食品监管、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做到全覆盖,加之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比较短,这给日常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4.乡镇食药监管所尚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乡镇监管所工作人员处于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责任重大,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但是,目前我县各乡镇所的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监管工作还不到一年,虽然参加了一些业务培训,可是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能力还需要提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大部分乡镇所除了抓食品安全,还承担当地政府安排的包村任务或其他工作,让他们常常顾此失彼,影响了乡镇所监管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主要对策和建议
    (一)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而农村消费者是弱势中的弱势,他们由于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见识有限,对商品的认知水平低,品牌意识差,辩识食品质量优劣与真假能力低,自我保护意识低。我们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应该将消费维权的力量重点放在转变农村消费者的意识、思维、观念上。定期通过电视、广播、农贸市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利用赶集、节假日等机会,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宣传,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促使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从职能部门的监督到全民的监督,推动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二)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口。针对食品行业的特殊性,结合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对已经登记的要认真进行经营场所的实地核查,对违反登记规定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对不具备申请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充分利用申请延续和档案清查等手段,把好食品经营户“二次申请”关,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行为。
    (三)要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道德素质和管理水平。实践证明,经过开展多次食品安全培训后,我县经营者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店内的食品分类摆放、进货销售台账更加规范。首先,要落实好经营者的主体意识。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食品质量责任、质量承诺等制度,督促经营户做到自觉守法、规范经营,降低食品安全监管难度。督促经营户建立自律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筑牢农村食品安全防火墙。其次,通过定期举办食品流通安全培训班,重点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不断提高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的鉴别能力,让他们学法、守法,诚信经营。
    (四)要强力整顿规范食品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整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长期的日常巡查计划、专项巡查计划,改变日常巡查“到边不顾面,顾面不到边”的现状,以日常巡查为基础手段,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相关许可,检查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完备等。
    (五)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一是对违法情节轻微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食药监部门要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对屡教不改的违法经营行为,食药监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铁面无私,努力做到“查处一家整治一片”。三是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质量安全、诚信守法的食品经营企业,将违法经营、拒不整改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激发企业的潜能和活力,让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失德失信企业寸步难行,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的环境和氛围。
    (六)要精心打造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一是培育农村食品安全放心店、示范点和文明市场、诚信市场。通过以诚信食品企业连锁加盟店的方式,培育农村食品放心店、示范店和文明市场、诚信市场,可以从供货终端上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消费市场,保证消费者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二是建立大型配送中心或食品批发企业,规范供货商经营行为。农村配送方式落后,食品进货渠道缺乏保证。通过建立大型配送中心,规范供货商的销售票据、送配货行为,能提高食品追溯监管能力,从供货源头上监管食品质量,提高食品监管效率。
    (七)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尤其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做到遵循“制度建设”这一红线,抓好“源头上严把关、过程上严管理、后果上严惩处”这三个重点环节,确保监管工作不出差错。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将监管工作与年度绩效考评、评优评先挂钩,奖惩相结合。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加强业务理论知识学习,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尤其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检查、服务指导的真本领、硬功夫。如乡镇监管所人员可通过跟班学习、外出培训、集中整治等形式,全面系统地掌握监管要求和执法办案技能。
    (八)要做到各部门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环节,不仅仅是食药监部门的事,还需要农业、畜牧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如农业部门要把好农产品的种植关,畜牧部门要把好水产品、畜牧的养殖关和屠宰检疫关,从源头上防止“问题”食品流向市场。同时,要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大力提升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政府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黄韦平 编审:王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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