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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发行B股所筹外汇资金结汇审批

2015-10-23 17:05:3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基本信息许可类型:行政许可承诺天数:20工作日许可对象:境内发行B股所筹外汇资金结汇审批。法限天数:20工作日是否收费:不收费材料预审天数:3工作日受理方式:承诺件咨询电话:0771-6111210办理地点:自治区
基本信息
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 承诺天数: 20 
许可对象: 境内发行B股所筹外汇资金结汇审批。 法限天数: 2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材料预审天数:
受理方式: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771-6111210
办理地点: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怡宾路6号)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工作日内)
备注信息:  
 
审批条件
1、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发行B股的批准文件;
2、境内股票专用账户余额对账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招股说明书。
 
应交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1 书面申请; 1
2 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发行B股的批准文件; 1
3 境内股票专用账户余额对账单; 1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5 招股说明书。 1
6 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1
 
审批流程图.doc 下载
 
审批依据

序号 文号 涉及条款 发布日期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年第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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