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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15-10-16 09:27:50   来源:基教股   作者:教育局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桂教基教〔2014〕18号)和《百色市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桂教基教〔2014〕18号)和《百色市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百教办〔2014〕40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工作,确保我县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二、工作原则

(一)促进教育公平,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招生政策,规范初中招生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强化政府义务教育责任,坚持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合理配置初中教育资源,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初中学校办学水平。

(三)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适龄少年入学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班级和人数),满足辖区内每一位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要。

(四)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随机派位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小学升初中划片入学模式、对口升学流程、入学办理方式。

(五)坚持初中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原则,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阳光招生。

(六)公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

(七)各初中学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并坚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予以招收。如学校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生源分布、学校规模容量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鼓励初中学校通过挖潜、扩招等办法扩大招收辖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范围

(一)西林中学:八达镇第一小学、八达镇第二小学和八达镇中心校及其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二)西林县民族初级中学:西林县民族初级中学的招生入学对象由县教育局根据县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的学位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调剂招生。

(三)古障镇初级中学:古障镇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四)八大河希望学校初中部:马蚌乡八大河片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五)马蚌初中:马蚌乡马蚌片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六)那劳镇初级中学:那劳镇、足别乡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七)普合希望学校初中部:普合乡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八)那佐乡初级中学:那佐乡那佐片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九)弄汪希望学校初中部:那佐乡弄汪片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十)西平乡初级中学:西平乡所辖各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四、强化监督

(一)初中学校招生应按照要求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考试。任何学校擅自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初中招生考试的行为都是违规行为,所有违规招生的结果一律无效,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

(二)任何小学不得擅自对教育主管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本校毕业生的档案资料,学校或教师个人不得接受任何初中学校招生的劳务费或宣传费等,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当事者,并追究有关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严禁学校以重点班的名义跨招生范围遴选学生或举办重点班,我局将不定期对重点班办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对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专项督查。凡发现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信息公开

(一)小升初入学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招生入学工作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施阳光招生。

(二)学校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观念,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坚持宣传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素质教育的办学指导思想,突出宣传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特色,不准宣传本校和他校中考成绩及相关学科竞赛成绩的排名。要坚持顾全大局、加强团结,不准在任何宣传中用贬低他校的做法争夺生源。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夸大事实进行新闻炒作,误导考生和家长。

(三)坚持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政策文件,

完善我县初中招生政策和信息公开工作。 

六、规范管理

(一)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掌握适龄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

(二)各初中学校应合理确定班生规模。初中学校的班生额应控制在50人左右。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

(三)学校应重视组织新生入学工作,对未入学学生应进行追踪,在新生注册后15天内把新生花名册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采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西林县教育局

二○一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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