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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

2015-10-23 08:50:33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项目名称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许可对象专业法学社会团体设定依据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办法(司法部令第25号)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许可费用免费许可时限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

项目名称 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

许可对象 专业法学社会团体

设定依据 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审批办法(司法部令第25号)

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许可费用 免费

许可时限 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申请后,即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调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材料;申请材料齐备的,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成立的决定。

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团体专业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章程;

(四)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职业及简历;

(五)成员数额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六)机构设置情况;

(七)社会团体办公地址、电话、邮政编码;

(八)资金情况(附资信证明)。

审批程序   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应当向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司法行政机关接到成立专业法学社会团体申请后,即对申请书等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调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单位补充材料;申请材料齐备的,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成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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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自治区司法厅 办理部门  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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