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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领婚姻登记证

2015-10-20 10:20:2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有效身份证件 国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二)婚姻

(一)有效身份证件
    国内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出国人员、华侨、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二)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结婚证)或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补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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