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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春梅向阳开———西林县纪委信访室主任王春梅事迹

2017-05-24 10:03:12   来源:   作者:农思用   评论:0 点击:
她,面对恐吓威协,毫无畏惧;她,面对腐败分子,毫不手软;她,面对群众,满怀真情;她,面对家人,心存愧疚……她,就是百色市西林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王春梅。 对腐败分子铁面无情,浩然正气王春梅,1...

她,面对恐吓威协,毫无畏惧;

她,面对腐败分子,毫不手软;

她,面对群众,满怀真情;

她,面对家人,心存愧疚……

她,就是百色市西林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主任——王春梅。

 对腐败分子铁面无情,浩然正气

王春梅,1963年出生在西林县者夯乡妈蒿村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靠自己勤奋努力,1984年,王春梅走上了工作岗位——西林县者夯乡人民政府。1999年,王春梅迎来了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从普通干部转变为乡一级纪检监察干部,从此她和纪检监察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2006年,单位接到群众来访,反映西林县某矿产公司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为了解情况是否属实,时任西林县纪委信访室主任的王春梅,马上组织人员下去核实。经过一周时间的核实,发现该公司帐目混乱,收支无发票,会计、出纳自收自支,且不入账。

面对如此混乱的账目,经过长时间翻阅台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约谈相关人员,案子最终水落石出:西林县某矿产公司违纪金额16.8万元。

王春梅对违法乱纪党员干部铁面无私,对金钱诱惑无动于衷。2011年,西林县出台了补偿企业改制政策,即给予改制企业一定的经济补偿。一天,曾经是该县某矿产公司经理的郭某来找王春梅,诉说自己曾借给公司20万元到隆林的罗畔起公司购买矿石加工,希望得到该款项补偿。王春梅二话不说,便带着人员下去核实。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核实,只查到一张20万元的收据。这并不能作为领取补偿金的凭据。当事人为了得到补偿,一天,他带了两瓶水井坊名酒、两条玉溪烟和一张购物卡来到王春梅家,见王春梅不在,便将礼品放在她瘫痪的丈夫床头便走了。最后王春梅将这价值2000多元的礼品如数上缴办公室,退还当事人。

王春梅不仅对金钱无动于衷,而且对恐吓镇定自如。在办案过程中,王春梅常常接到陌生人打来“王春梅你再对案子穷追不舍,你让我不得好过,我也让你不得好死”的类似威胁和恐吓电话或信息。她对此付之一笑。有人问她,做纪检信访工作不怕别人打击报复吗?王春梅平静地说:“我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喜欢,所以我尊重和维护;因为喜欢,所以我不惧怕打击报复。”王春梅的话道出了一名忠诚的纪检战士的心声。

就是这样的卫士,忠诚地保护着国家的每一分钱。2011年,王春梅同志在与某单位职工交谈中了解到:某些县科局领导干部到企业,一身兼两职,每个月领取双份工资,群众意见很大。为了及时了解举报内容是否真实,王春梅率单位工作人员主动深入企业调查核实。因某些当事人推卸责任,企业方面财会又不配合工作,不愿出示工资单给予对账,影响案件的进一步开展。最后王春梅凭着多年办案经验,冲破重重困难,对当事人晓之于情,动之于理地进行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终于积极配合。最终证实群众反映是属实的,也因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万多元。

对群众百姓饱含深情

为了捍卫党纪的严肃性,维护群众利益,王春梅始终坚守工作原则,冲破重重困难,挖出深藏不露的腐败分子。

2000年的一天,正在儿子重病,四处求医寻药之时,接到信访案件。某村党支部某党员违反计生政策、某村某个村干虚报冒领移民搬征田地款。

为能取得实证,王春梅和挂村工作队员翻山越岭入村住户进行调查,违反计生政策的党员为逃避责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把超生的婴儿躲藏在外,一藏就是一个星期,一度让案件的调查陷入困境……而某村党员,盯着移民搬迁征地补偿资金这块肥肉,私自虚报被征田地测量面积,冒领移民田地征地补偿资金并据为己有。接到群众举报时,其所征田地已被挖掘平整,征地原状遭到严重破坏,这对开展案件调查非常不利。当时,作为纪检监察新手的王春梅,无疑是雪上加霜。但是,她那完不成任务誓不罢休的工作干劲,让困难在她面前显得“苍白无力”!通过深入群众、信访对象邻居家中逐一调查,她采用“思想攻击法”,把国家的有关政策,把党员、村干部的相关义务、权利与责任,对触犯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后果等一一解释清楚,让信访对象主动承认错误,交待事实原委,上缴虚报冒领资金。最后这两个案子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当群众手里捧着到手的补偿款,他们拉着王春梅的手,激动地说:“感谢党,感谢政府!”

如今,王春梅已经青丝变白霜。十几年的风雨兼程,磨练出王春梅爱岗敬业、坚强不屈的优秀品质,使她始终站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第一线,用她的热情与耐心、细心与真诚感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感动了许多群众。

2006年以来,王春梅亲自主持初核信访件305件(次),初核率96.89%,办结率和反馈率达96%。为委局机关提供案件线索35件(次),化解矛盾31起,先后有32名违纪人员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信访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核查举报失实信访件40件,年均接待业务内和业务外来访群众80多人(次);仅2010年,审理各类违法违纪案件24件,审结案件24件,审结率100%;受处分的党员、干部17人。

王春梅在不平凡的人生旅途中,以实际行动体现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崇高的人生价值。她的无私奉献,是对党性的一种最好诠释,是人生境界的升华!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04 年王春梅先后被评为市、县级“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评为县级“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11年她荣立个人三等功,真正发挥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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