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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明城市 做文明市民

2017-05-04 09:05:05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广大市民朋友们:你们好!中共西林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开展自治区文明县城创建活动,这是我县荣获"广西卫生县城"和"广西园林城市"、"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等之后的又一个重大举措...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中共西林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决定自今年起开展自治区文明县城创建活动,这是我县荣获"广西卫生县城"和"广西园林城市"、"平安广西活动先进县"等之后的又一个重大举措。自治区文明县城是当前我区评价和反映一个城市建设整体水平的综合性荣誉,是一个城市形象、品位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不仅关系到西林县的未来发展,更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

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将体现、代表、展示着我们这座城市的品质、形象和风貌,是我们成功实现自治区文明县城的关键。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件小事做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为美丽新西林争光,为文明新西林添彩。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行动,倡导文明。美丽西林是我家,文明西林靠大家。西林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人人都是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个个都是文明西林的主力军。同时,开展文明西林,建设美好家园,也是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做文明的传播者、践行者,人人参与文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二、从我做起,践行文明。

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摒弃不文明言行。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争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传播文明的排头兵,不做任何有损于文明城市的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争当文明市民。我文明,西林文明;我诚信,西林诚信;我美丽,西林美丽。

三、遵守法纪,共建文明。

    美好西林你我共创,幸福生活大家共享。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规定,从我做起,告别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

1、规范言行,做到"三管八不"。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乱贴乱挂,不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不损坏公物;管住自己的脚,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

2、规范管理,搞好"门前三包"。全面维护好家庭、单位、商铺和住宅区的环境、卫生、秩序、设施、绿化,不沿街晾晒衣物,实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3、规范制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早七点前晚八点后为垃圾出户时间,居民须袋装化定点倒垃圾,垃圾入池(箱)。

4、规范经营,守法经商。不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不乱搭广告牌,不乱张贴小广告,不乱设摊点;早餐摊点在店内经营,夜市摊点在规划地点经营。

5、规范交通,安全出行。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乱穿行,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车,不飙车;文明行车,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道,不随意鸣笛,不乱停车辆,不乱闯禁区;注意安全,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驾驶非机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文明乘车,不向窗外乱扔垃圾,乘坐公交自觉排队,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

6、规范建设,文明施工。不乱搭乱建,不乱倒建筑垃圾,运输材料车辆不污染路面,施工工地搭建文明墙、拉安全网;对有碍市容的破旧建筑自觉粉刷整治。

 广大市民朋友们,文明人塑造文明城,文明城彰显文明人。为了我们的家园更靓丽、生活更美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争做文明使者、卫生楷模、模范商户,万众同心,携手共进,积极投入到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中来,为建设美丽宜居和谐幸福西林而共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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