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4-07 15:23:18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要求,对全

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西林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elnbg.com/)上全文公开,并报送西林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林县档案馆和西林县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林县民政局联系(地址:西林县老年活动中心二楼;邮编:533599;电话:0776-8682177;传真:0776-8680460;电子邮箱:箱:xlmzq8682177@163.com)。现就我局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民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2014年,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原则和要求;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对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坚持政务公开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以政务公开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关政务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对外公开。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关键,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我局根据《西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林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西政办发〔200836号)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西林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明确了编制原则、范围、目录分类和公开形式;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组织开展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完善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各项措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运行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平台能较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加强了对政府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信息公开网站的管理,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网站更新、维护等工作,2014年度我县民政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均正常运行。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公开: 

1.县政府网站。通过西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西林http://www.elnbg.com/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发布各类民政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栏我局在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目录要求,认真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结合局内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以更好地为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二是在县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全县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三是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门户网站进行及时更新,保证了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信息和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同步。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我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行政区域内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全年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14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单位按要求将25项进驻事项的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窗口权限等内容向办事群众公开,方便了群众到中心办理事项。同时,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同时,及时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人事管理、工作动态、公益服务、发展规划等政务信息文件以及《指南》、《目录》、《报告》的电子文本及纸质文本各一份。已向一中心两馆提供各类政府信息119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我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依托区、市政府指定的相关网站,按要求及时发布或更新民政局机构职能、法律法规依据、行政事项、服务内容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了解各类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方便,我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通讯地址等内容,列入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全年尚未接到当面咨询依申请公开的书面请求。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书面请求,所以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

()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我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并配有专人负责,工作运行正常,能满足公众和部门依申请公开和信息查阅的需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不少距离,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

    2015年,我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要强化监管,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半公开、假公开或推迟公开,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和有效性。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二是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三是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强化更新维护责任,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四是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林县民政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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