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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改变那劳镇洪涝灾害项目资金用途的批复

2017-12-20 15:23:58   来源:西林县发改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那劳镇人民政府:贵单位发来的《关于要求同意改变洪涝灾害项目资金用途的请示》(劳政报〔2017〕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广西2017年7月洪涝灾害应急救

那劳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发来的《关于要求同意改变洪涝灾害项目资金用途的请示》(劳政报〔2017〕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广西2017年7月洪涝灾害应急救灾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上级下达那劳镇洪涝灾害应急救灾项目:1.顶蚌村渭老新桥至上渭老路段水毁修复工程(投资11万元,中央补助10万元,地方配套1万元);2.渭老铁索桥水毁修复工程(投资22万元,中央补助20万元,地方配套2万元);3.顶蚌村进顶独屯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投资11万元,中央补助10万元,地方配套1万元)。

由于顶蚌村渭老新桥至上渭老路段以及顶蚌村进顶独屯公路即将实施通屯水泥路,目前没有进行水毁修复必要;那宾村平哈屯共有13户56人,由于户数比较少,暂不能实施水泥路,平阳至平哈共有6公里泥巴路,今年水毁比较严重,群众出行困难,同意将顶蚌村渭老新桥至上渭老路段水毁修复工程以及顶蚌村进顶独屯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建设资金(中央补助共20万元)投入到那宾村平阳至平哈水毁修复工程。

 

 

 

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2日

 

 

 

 

 

 

 

 

 

 

 

 

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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