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你单位《关于请求立项建设西林县马蚌镇八大河村渔港建设项目的请示》(西渔牧函[2017]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配合南盘江水道建设,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合沿江港口资源,促进临江农业(尤其是渔业)的发展,项目建成后为公益性港口码头,服务于周边渔民。由于水域航道条件限制以及港口设施简陋,目前尚无港口码头,也无大型吊装设备,港口吞吐量较小,丰水期最大通航船舶为100吨,该项目建成后未来将主要担负该地区农牧业的商贸交往,负责三省交界地区的大部分运输,因此实施该项目是必要的,同意建实施西林县马蚌镇八大河村渔港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西林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三、项目代码 2017-451030-01-01-034877
四、项目建设地点 西林县马蚌镇八大河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设面积5000㎡。主要建设内容:渔用码头200米,扩岸工程750米,码头平台、停车场2500平方米,港区道路1000平方米,环保航标及供水、供电设备,土方挖填100000立方米。年吞吐量为2.97万吨以上,渔船泊位250个,快艇泊位6个,相应配套的装卸吊机,转运设备等,以及其他水、电、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
六、项目建设工期 12个月
七、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万元。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八、其他要求
请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项目建设工作,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经评估通过后报我局审批。
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6日
抄报:西林县人民政府 |
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