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防指〔2017〕2号《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和群众性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作用,完善军民联防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防汛抢险专家库,加大抢险救援训练力度,确保一旦出现险情、灾情,抢险救灾队伍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结合我县实际,为整合资源,提高综合效益,决定调整充实西林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直接受西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一、职责任务
(一)抗洪抢险
抗洪抢险主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职责:
1.有组织、有纪律、有计划、有科学的服从抗洪抢险指挥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2.进入汛期,要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汛情,加强检查观测,及时分析险情,随时待命、服从指挥。
3.要不断学习防汛抢险技术,时常开展实战演习。
4.负责检查、维护、维修好抗洪抢险物资,确保抢险正常运行。
(二)抗旱服务
抗旱服务主要承担急、重的抗旱应急服务任务。具体职责是:
1.承担旱情特别严重地区的人民群众人畜应急送水任务;
2.出动人机抗旱浇地;
3.组织抗旱设备和物资供应;
4.负责抗旱应急工程的勘察设计方案修编和技术指导服务。
二、组织机构
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指挥部下设日常工作办公室。
(一)总指挥长
农永烽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
主要工作职责:统一指挥调度全县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批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重大防御预案,在防汛抗旱的抢险救灾中行使最高决策权。
(二)防汛抗旱副指挥长
何芳志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主任
岑 强 县水利局局长
罗春光 县人民武装部政工科科长
黄学勇 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西桂水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西林发电分公司总经理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要工作职责:根据指挥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共同负责协调各防汛抗旱成员单位的防汛抗旱责任,研究部署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预案,出现水旱灾害时应亲临灾区第一线指挥抢险救灾。
1、机构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设两个队,队长2名,副队长8名。
2、人员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由91人组成,其中第一队人员71人,第二队人员20人(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组建后要完成登记造册工作,并组织进行一次为期3-5天的集中培训和演练。
三、调用程序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由县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各乡(镇)请求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支援,应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县防指副指挥长批准后,由县防指下达指令,相关费用由县防指负责承担。
发生特大旱灾,需要调用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由县防指下达指令。灾害发生地防指应提供灾害基本情况,并为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相关费用由县防指安排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办公地点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办公地点设在西林县水利局(西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经费保障
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县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其中,设备购置费从上级安排的特大抗旱补助费中解决;每年正常的培训演练(含演练人员调遣、材料消耗)、设备维修保养更新和管理费用, 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县防指下达的防汛抗旱应急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或从争取区、市得到的抗旱补助经费中安排解决。
(三)综合管理
1、制度建设。县防汛抗旱抢险队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服务经费管理制度、分配和积累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2、设备管理。国家投资购置的抢险和抗旱器具设备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调整或私自变卖。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制订设备使用、租赁、管理、维修、保养等规定,对设备建档造册,保证设备完好,提高使用效率。
3、财务管理。县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会制度,做到账目齐全、清晰。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也要相应调整充实防汛抗旱应急险险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