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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民医院投诉处理程序

2017-05-02 16:54:27   来源:西林县人民医院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医院办公室、医务科为受理患者或其亲属投诉的部门,这些部门在接受患者或其亲属投诉时应详细询问投诉内容,并做好记录。二、受理人在接诉后,根据投诉内容,立即明确办理科室、办理责任人和预计完成的时限。

一、医院办公室、医务科为受理患者或其亲属投诉的部门,这些部门在接受患者或其亲属投诉时应详细询问投诉内容,并做好记录。

二、受理人在接诉后,根据投诉内容,立即明确办理科室、办理责任人和预计完成的时限。

三、办理单位在接诉后,应进行调查,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对不能及时处理的事件,应做好调查工作,并做好投诉人的安抚工作,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向投诉人反馈。重大问题当事部门应向医院分管领导及时报告。

四、办理单位在处理完毕后,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请投诉人签署意见,随后将资料存档。

五、受理人对较大的投诉处理完毕后,将投诉内容、处理过程及结果详细向医院主管领导汇报,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对被投诉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提交院领导审议处理。

六、院领导根据投诉内容视违规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交相应的处理部门,并将处罚决定通知财务科办理,处理完毕,受理人将投诉处理及处理决定存档。

七、因投诉被处理的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处理单位。

八、投诉电话:院办:0776--8682155,医务科:0776—868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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