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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高龄津贴须知

2017-05-04 10:21:14   来源:西林县民政局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申请条件:1、 户籍是本县内的老年人;2、年满80周岁之月起,一年内提出申请。二、提交的材料 1、填写《百色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填写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的申请。 3、提

一、申请条件:1、 户籍是本县内的老年人;2、年满80周岁之月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提交的材料

   1、填写《百色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填写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的申请。

   3、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份(原件需同时带来审核);

   4、当地的本人信用社存折账号。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齐全后,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采取适当形式公示7个工作日;

  2、对经过批准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待遇的人员,报给乡镇民政办,由乡镇民政办上报县老龄办,由县老龄办审批并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

  3、及时向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通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信息。

  4、每三个月复审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每三个月发放一次津贴。

五、发放津贴标准

   1、80-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每人每月80元;

   2、90-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每人每月1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每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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