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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两项补贴宣传材料

2017-05-16 17:04:20   来源:西林县残联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一、什么是两项补贴?2015年1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施困难

 

一、什么是两项补贴?

2015年12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15〕12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区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二、哪些残疾人可以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户籍在广西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户籍在广西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可以申领重度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换句话说,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二是家庭是低保家庭;三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也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户籍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二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三是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

三、哪些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员有6类:一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二是纳入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三是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四是领取老年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五是领取因公致残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六是领取离休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的残疾人。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人员有5类:一是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残疾人;二是纳入特困供养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三是领取老年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四是领取因公致残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五是领取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残疾人。

四、哪些残疾人可以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既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资格条件,又符合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资格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要分别递交相关申请材料。

五、目前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是多少?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今后将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六、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从残疾人递交申请的当月起计发,采取现金形式发放,并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到哪里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坚持自愿申请的原则。认为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向乡镇民政办申请。

 


责任编辑:王丽英 农双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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