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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西林县检察院获“全区十大优秀公诉庭”殊荣

2017-12-27 20:00:0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平秀 陆禹含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2017年度优秀公诉庭评选结果揭晓,百色市西林县检察院报送的王某某贪污案公诉庭榜上有名。据悉,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推荐41个公诉庭参与评选,经过严格的初评及复评,从中评出了10个优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2017年度“优秀公诉庭”评选结果揭晓,百色市西林县检察院报送的王某某贪污案公诉庭榜上有名。据悉,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共推荐41个公诉庭参与评选,经过严格的初评及复评,从中评出了10个优秀公诉庭。

2017年7月21日,经西林县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担任西林县劳动保障监督大队大队长职务之便利,以他人名义套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531.37291万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382条之规定,构成了贪污罪。2016年11月9日被告人王某某向本院投案。案发后,其家属代赔45万元。

在王某某贪污案的庭审中,公诉人举止得体大方,讯问突出重点,切中要害,义正词严;展示证据脉络清晰、主次分明、繁略得当、逻辑性强;法庭辩论语言精炼,说理透彻,反驳有理有据,富有说服力、感染力,充分展现了理性、平和、有理、有节的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和综合素能。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犯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照我国《刑法》第382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西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保底金人民币4863729.1元。

通过参与此次“优秀公诉庭”评选的岗位练兵活动,并获得殊荣,西林县检察院表示今后将会再接再厉,不断提高审查分析证据、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不断提高出庭支持公诉水平,为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科学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苏占平 编审:黄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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