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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柑橘无病毒苗圃建设项目招商办法

2016-11-16 15:13:21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几年来,西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沙糖桔为主的柑橘产业发展,水果产业已是西林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截止目前,全县名优柑橘水果种植面积已达到15 8万亩,产业已具规模。根据《西林县驮娘江沙糖桔产业(

几年来,西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以沙糖桔为主的柑橘产业发展,水果产业已是西林县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截止目前,全县名优柑橘水果种植面积已达到15.8万亩,产业已具规模。根据《西林县驮娘江沙糖桔产业(核心)示范区总体规划》的要求,为保证西林县水果产业能健康发展,必须抓好无病毒柑橘苗木的培育。西林县拟在县内建设一个柑橘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为顺利推进无病毒苗圃建设工作,结合西林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地点:西林县那劳镇至八达镇二级公路边。

二、育苗业主应具备重要条件:

1、业主在规划范围内与群众签订好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公示5天后将300万元人民币存入与西林县农业局建立的共管账号作为苗圃建设共管资金;

2、各种育苗手续齐全,并有5年以上的柑橘育苗经验,育苗质量好,群众口碑好;

3、业主必须按规划建设投资;

4、培育的苗必须是容器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标准苗圃地来建设,配套有一间300平方米的田间管理房、一间100平方米的常规检测实验室、营养土配料场、一间1000平方米的柑桔砧木育苗温室、6700平方米钢网苗木繁殖圃、道路、水池、供电系统、灌溉系统、20000平方米钢网结构的百果示范园等。

四、政府采购苗木政策:

1、苗圃中心是西林县柑橘苗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苗圃。

2、县人民政府每年要与育苗单位购买二年生20万株无病毒合格苗木,连续签订5年。

3、二年生标准容器苗按市场价采购。

4、如要新增培育新品种苗可以补充合同方式进行。

五、管理办法:

1、由县农业局与育苗业主签订合同;

2、育苗单位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给农业局所需要的合格苗;

3、苗圃中心所用的接穗必须由农业局提供或是经县农业局检疫合格的接穗;

4、农业局要对苗圃中心接穗全程督查,如育苗业主弄虚作假,提供假苗或是黄龙病苗及其他影响到我县砂糖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农业局可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育苗业主自负;

5、二年生容器苗的标准是:容器规格:24X24cm。株高60厘米以上,有8个枝芽以上,主根分丫,须根多,嫁接口愈合较好;

6、以奖代补形式,补助育苗业主的苗圃基础设施建设。业主能按规划的标准苗圃地来建设,政府一次性补助185万元。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2016年9月30日

2、报名地址:广西百色市西林县八达镇鲤城新区农业局办公大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海城  0776-8687610  0776-8682049

4、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法人代表个人身份证和农作物经营许可证(d类)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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