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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6月30日后申办居住证将不能走“捷径”

2016-11-16 22:42:23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今年初,南宁市公安局出台了一项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的便民措施,旨在为一些特殊群体办理居住证,这项便民措施将于今年6月30日截止。4月12日,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发布服务提示: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通道即将

今年初,南宁市公安局出台了一项“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的便民措施,旨在为一些特殊群体办理居住证,这项便民措施将于今年6月30日截止。4月12日,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发布服务提示:“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通道即将到期,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抓紧时间申办

租户顺利申办居住证

4月12日,外来务工人员陈先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北湖派出所申办居住证。按照“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的相关规定,他15天内就能领到居住证,可以在车辆入户、驾照年审、小孩入学等方面享受很多便利。

在此之前,陈先生不了解相关规定,曾为申办居住证犯难。原来,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于今年初实施,规定“必须在居住地登记满6个月才能办理居住证”。陈先生虽然在南宁租住了一年多时间,但一直没有在公安系统进行相关登记,所以未能申办居住证。

前段时间,派出所民警走基层开展宣传工作时,陈先生才得知,警方为让广大群众适应新规,方便流动人口在南宁工作、生活,专门推出了“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便民措施。如果流动人口确实已在南宁市区实际居住满6个月,即使未在公安机关进行登记,也可以携相关住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等材料,前往辖区派出所申办居住证。

便民举措6月30日截止

值得注意的是,以“居住证特殊情况审批”办理居住证的,申领人除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相片外,还需要提供四项材料中的其中一项作为相关证明,才能顺利办理(详见右表)。

“特殊情况审批”办理的有效期限为2016年6月30日前,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尽快办理。如果有什么疑问,可拨打南宁市居住证办理的咨询、投诉电话:0771-2891196。

居住证有效期满前须续签

以前每年的六七月份,不少外来务工人员都会紧急申办居住证,便于为孩子办理就近入学手续。但因扎堆办理,很可能办证未果,影响孩子入学。南宁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等到需要才赶去办理居住证,这样会耽误办理相关业务。特别是有随迁子女的进城务工人员,不及时办理居住证将贻误子女读书报名,也享受不到其他公共服务和便利。

南宁警方表示,居住证实行年签注制度,自签发日期起至1年内为年度签注有效期。此前已经办理的居住证,会随着系统自动更新,享受新居住证的系列便民功能。持证人应当在居住或签注每满一年的最后30天内(即在居住证有效期的第12个月内),到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受理点办理签注手续。未按期办理续签手续的,居住证将自行停止使用。

四项材料需提供其中一项

1、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房产证、房产备案证明等)等任何一项,作为居住地址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等任何一项,作为就业证明。

3、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等,作为就读证明。

4、南宁市流动办信息系统登记的记录或各级流动办协管员采集居住人员登记表原件作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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