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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公廉并轨运行办法

2016-11-07 22:50:10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2016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颁布《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6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我市公共租赁住

2016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颁布《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办发[2016]56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等方面都做了细致和严格的规定:一是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合理的轮候期内给予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承租人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腾退。《办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对建立健全我市保障房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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