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个人办事 > 社团服务 > 正文内容

广西创新监管方式首次启动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

2015-10-23 09:13:04   来源:   作者: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为加强财务监管,促进全区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基金会2014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5〕339号),首次启动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组织开展全区基金会财务状况专项大

为加强财务监管,促进全区基金会健康有序发展,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基金会2014年度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桂民函〔2015〕339号),首次启动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组织开展全区基金会财务状况专项大检查工作。

《通知》明确,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财务专项审计。专项审计采取邀标方式委托广西瑞和会计事务所负责实施,所需费用由自治区民政厅承担。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各基金会要高度重视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工作,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及时、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供相关材料,对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展基金会财务专项审计,是提高基金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规范基金会行为、加强基金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专项审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基金会公开、透明程度,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区基金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

上一篇:广西出台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
下一篇:西林县团委主动作为 大力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