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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2015-7-30   来源:   作者:毛志刚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西林县以法律进农村活动为抓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丰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

西林县以“法律进农村”活动为抓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丰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片挂图、制作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影视录像、举办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鼓励民间自发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家庭、农村、乡镇自办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组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法律服务需求,特别是招商引资、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
  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基层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干警担任农村兼职法制辅导员,同时加强对“大学生村官”以及其他具有较高文化素质村民的法制教育和培训,着力在每村培养一至两名法制辅导员,定期对农民集中授课,讲解法律知识,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利用学法日、会议、集体活动等机会,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以通俗易懂、生动形象、贴近生活的形式,向村民宣讲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为处理本村出现的涉法事务当参谋,为村民提供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二是在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的基础上,每十户推选一名法律宣传员,充分发挥其家庭学法指导员、邻里纠纷调解员、村务管理监督员和村情民意联络员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村委会调解组织建设,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对农村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在调解中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强化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站、农村夜校等现有的基地设施,建立农民法制学校,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场地、有考核,利用村民法制学校对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法制知识面授教育,利用农闲季节、阴雨天气和晚间组织村民进行法律知识讲座。设立法律图书角,购置法律书籍、挂图、光盘及设备,订阅一些法制报刊,建立定期开放和图书借阅制度,为农民学法提供服务。充分利用村委会等场所,在各村设立普法宣传栏,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农村广播,开辟农村普法栏目。积极组建法制文艺宣传队,利用农闲季节、庙会、集会、重大节日等时机,编演歌舞、戏曲、快板、相声、小品、锣鼓等法制文艺节目,把法制教育寓于娱乐之中。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广大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管理,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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