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活动,根据区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西林县公安局决定从2014年12月15日至2015年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期间,对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一、凡是提供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2000元至10000元。收缴炸药1000克、黑火药和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和导爆索30米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500元至1000元。收缴手榴弹、地雷1枚、收缴制式枪支、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1支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500元至1000元。收缴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沙弹(铁砂)1公斤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奖励 200元至500元。
凡缴获物品少于上列数量的,参照上述奖励标准适当奖励。
二、举报电话:110或0776-8685516;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西林县八达镇新兴路036号 收件人:西林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邮政编码:533599
三、本通告由西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林县公安局
2014年12月19日